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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布两部规章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
来源:民政部 | 作者:专业技术人才交流中心 | 发布时间: 2026-02-28 | 11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  朱婕妤) 近日,民政部公布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提出,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考虑儿童个体差异,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并制订个性化抚养方案。应当为儿童提供进食、穿衣、如厕、洗澡等生活照料服务,开展适合儿童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除重度残疾儿童外,对于六周岁以上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按照性别区分生活区域,女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经主管民政部门同意,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以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为社会上有康复训练需求的病残儿童提供养护、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孤独症儿童筛查、救治、康复、照料关爱等服务。

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为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经主管民政部门同意,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依法为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等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财务、档案、信息等管理制度。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设立公益慈善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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